一、 天然气居民气价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四发改价格字[2022]180号文件,四平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政府定价,一档气价为2.82元/立方米,二、三档阶梯气价按省规定的1:1.2:1.5比例随之调整为3.38元/立方米、4.23元/立方米。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四平市区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规定,第一档月均气量确定为15立方米,年用气量180立方米;第二档月均气量确定为16-20立方米,年用气量181-24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二、 天然气非居民气价

       根据原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及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吉省价格[2014]200号)和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四发改价格字[2022]180号)文件中关于“四平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实行四平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的通知》(四发改价格字[2023]91号)文件,自7月14日开始调整至3.51元/立方米。